泰國曼谷機場關閉 觀光局:滯留費用由旅行社負擔
作者: 管理員 日期: 2008-11-28 10:21
黃衫軍抗議、泰國曼谷機場關閉,觀光局表示,目前已請旅行業全聯會轉知所有組團旅行社及領隊,需對目前仍滯留當地之我國旅客妥善安頓,並避免將旅客帶至有示威遊行之地區,而旅客因受此事件衍生滯留泰國當地之費用,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31條規定,應由旅行社負擔,不得向旅客收取。
觀光局表示,旅客如因航班停飛而欲取消行程者,旅行社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,扣除規費及必要費用後,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。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,亦得另行洽商旅行社辦理,以減少雙方損失。
觀光局表示,如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,可利用觀光局免費申訴電話:0800211734,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:25068185申訴,進行個案調處。
觀光局表示,旅客如因航班停飛而欲取消行程者,旅行社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28條規定,扣除規費及必要費用後,將剩餘款項退還旅客。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,亦得另行洽商旅行社辦理,以減少雙方損失。
觀光局表示,如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,可利用觀光局免費申訴電話:0800211734,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:25068185申訴,進行個案調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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